台湾农林董事会决议召开107年股东常会公告

一、公告序号:1
二、股东会种类:股东常会
三、主旨:
台湾农林董事会决议召开107年股东常会公告
四、依据:
依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相关规定暨本公司民国107年3月21日董事会决议办理。
五、公告事项:
 (一)开会日期:107年6月12日
 (二)停止股票过户起讫日期:107年4月14日至107年6月12日
    债券换股权利证书及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过户)之起讫日期:
    
 (三)开会时间:09时00分(24小时制)
    受理股东开始报到时间:08时30分(24小时制)
    开会地点: 苗栗县三义乡胜兴村水美307巷155号(苗栗分公司)
 (四)会议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1)一○六年度营业报告。
(2)一○六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本公司一○六年度董事及员工酬劳分派情形报告。
(4)本公司办理一○六年度私募普通股相关执行进度报告案。
    2.承认事项:
(1)本公司一○六年度营业决算表册(含营业报告书、个体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谨请 承认案。
(2)本公司一○六年度盈余分配,谨请 承认案。
        ●已公告盈亏拨补
        ○尚未公告盈亏拨补(开会前至少四十日补行公告)
         原因说明:
     *预拟配发现金(股利):0.5000元/股(即每壹股盈余分配0.5000元,
      每壹股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0.0000元)
     *预拟配股(总额):
       盈余-0股,每股配发股利0.0元
       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0股,每股发放0.0元
     *特别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参与配发普通股0.00股
     *另拟现金增资0元0股,认购率0.00%
     *其他:
    3.讨论事项: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订讨论案。
    4.选举事项:●无○有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监事之选任方式为 ●采用累积投票制  ○采用全额连记法 ○其他
    5.其他议案:●无○有 
    6.临时动议:
六、办理过户手续:
 (一)办理过户日期时间:107年4月13日16时30分前(24小时制)
 (二)办理过户机构名称: 福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中正区忠孝西路一段6号6楼
          电话: 02─23711658
 (三)办理过户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办理过户之股东,请于民国107年4月13日16时30分前亲临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福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区忠孝西路一段6号6楼) ,办理过户手续,挂号邮寄者以民国107年4月13日(最后过户日)邮戳日期为凭。凡参加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办理过户者,本公司股务代理人将依其送交之资料径行办理过户手续。
 (四)其他:
七、受理股东提案公告、审查标准及作业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但以一项并以三百字为限。本公司拟订于民国107年4月3日起至民国107年4月13日止受理股东就本次股东常会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东务请于民国107年4月13日17时前送达并叙明联络人及联络方式,以利董事会审查及回复审查结果。请于信封封面上加注『股东会提案函件』字样,以挂号函件寄送。
受理处所: 台湾农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股务课(台北市南港区园区街3号15楼)
审查标准: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东所提议案,董事会得不列为议案:
一、该议案非股东会所得决议者。
二、提案股东于停止过户日时,持股未达百分之一者。
三、该议案于公告受理期间外提出者。
八、其他应公告事项:
*依证券交易法第26条之2规定,对于持有记名股票未满一仟股股东,其股东常会之召集通知得于开会30日前,以公告方式为之,故不另行寄发开会通知书,请股东携带身分证及原留印鉴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人福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洽询开会事宜或于当日前往出席股东常会。(电话:02─23711658 )。持股满一仟股以上之股东其开会通知书将于股东常会前三十日寄发各股东,届时未收到者,请书明股东户号、户名、身份证字号或统一编号,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人福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洽询。

*本次股东常会如有公开征求委托书之情事,征求人应于股东常会38日前依规定将相关数据送达本公司管理部股务课,地址:台北市南港区园区街3号15楼,电话:02─26557799,并副知证基会。

*本次股东常会委托书统计验证机构为福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本次股东常会纪念品为:红茶茶包(纪念品数量不足时,将提供等值商品),持股未满一仟股之股东,除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者得领取外,本公司将不予发放纪念品,本公司不收取纪念品保证金。

本公司交付纪念品,相关事项如下:
1.征求人应于委托书征求书面资料送达公司之规定期限最末日以前以书面声请领取纪念品;本公司将于征求人委托书征求书面资料送达公司之规定期限最末日后3日内,且最迟于寄发股东会召集通知2日前,将纪念品配送至各征求人指定之地点或征求人至本公司指定之地点领取。
2.倘征求人未于规定期限前填具书面资料向本公司请领纪念品,本公司将于收到征求人请领纪念品书面资料之日后3日内交付纪念品予征求人。
3.股东领取纪念品方式及地点说明详开会通知书。
3. 股东领取纪念品方式及地点说明详开会通知书。
*本次股东会股东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相关事项如下:
 1.行使期间:自民国107年05月12日至107年06月09日止
 2.电子投票平台:
 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3.其他说明:
九、特此公告